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53440號 財產所有人:陳儷方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高雄市 | 苓雅區 | 成功 | 59 | 2206 | 10000分之59 | 8,35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 屬 建 物 主 要 建 築 材料及用途 | |||||||||||||
1 | 2421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段59地號--------------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三路113號八樓之1 | 1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八層: 224.10合計: 224.1 | 陽台18.30,雨遮9.76 | 2分之1 | 6,100,000元 | |||||||
備考 | ||||||||||||||
2 | 2485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段59地號--------------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9665.55合計: 9665.55 | 100000分之1105 | 3,000,000元 | |||||||||
備考 | 含停車位編號028,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64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件於民國113年7月2日現場履勘時,標的為債務人自用,停車位是B1層第28號。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4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9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八、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九、本件建物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十、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十一、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8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一次拍賣)。 |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53440號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3,000,000 元
2923坪(9665.55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105 不點交
2923坪(9665.55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105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7,450,000
17,450,000
土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成功段 小段 59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350,000 元
667坪(2206.00平方公尺) x 10000分之59 不點交
667坪(2206.00平方公尺) x 10000分之59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7,450,000
17,450,000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三路113號八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6,100,000 元
67坪(224.10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67坪(224.10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7,450,000
17,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