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58915號 財產所有人:李姿瑩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高雄市 | 前鎮區 | 瑞南 | 一 | 1015 | 1005.37 | 10000分之172 | 3,00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 ||||||||||||||
1 | 1456 |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瑞南 段 一 小 段 1015地號--------------高 雄 市 前 鎮 區 翠亨北路399巷1號14樓之119 層 樓鋼 筋 混凝土造 | 14層: 98.51合計: 98.51陽台14.80 | 全部 8,000,000元 | ||||||||||
備考 | ||||||||||||||
2 | 1477 |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瑞南 段 一 小 段 1015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4394.63100000 分之12204,000,000元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地號--------------同 上 建 物 之 共 同使用部分 | 合計: 4394.63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 | ||||||
使用情形 | 113年6月4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為自行居住使用、未購買汽車停車位。拍定後房屋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7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58915號
房
高雄市
前鎮區
前鎮區
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4,000,000 元
1329坪(4394.63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220 點交
1329坪(4394.63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220 點交
拍賣總底價
15,000,000
15,000,000
土
高雄市
前鎮區
前鎮區
瑞南段 一小段 101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000,000 元
304坪(1005.37平方公尺) x 10000分之172 點交
304坪(1005.37平方公尺) x 10000分之172 點交
拍賣總底價
15,000,000
15,000,000
房
高雄市
前鎮區
前鎮區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9巷1號14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000,000 元
29坪(98.51平方公尺) X 全部 點交
29坪(98.51平方公尺) X 全部 點交
拍賣總底價
15,000,000
1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