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2778號 財產所有人:張蘭美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鳳林鎮 鳳明 790 農業區686 35分之1 8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79 花蓮縣鳳林鎮鳳明段790地號--------------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83巷28號住家用、木造、一層第一層: 88.13合計: 88.13廚房:24.96 35分之1 13,000元
備考
2 569 花蓮縣鳳林鎮鳳明段790、791地號--------------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83巷28磚造、住家用、001層第一層: 9.50合計: 9.5雨遮(磚造):24.5735分之1 7,000元
(續上頁)
備考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測量後臨編。本棟建物跨越同段791地號(面積:5.57平方公尺)
點交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於本院112年12月28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790地號土地上有一間加強磚造浴廁及鐵皮雨棚,179建號建物旁有一未辦保存登記之木造鐵皮建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569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其中5.57平方公尺占用鄰地791地號土地,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三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元。
四、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土地及建物一併買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