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3014號 財產所有人:韋瑞娥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苗栗縣 苗栗市 三山 171 162.64 4分之1 1,152,000元
(續上頁)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846 苗栗縣苗栗市三山段171地號--------------苗栗縣苗栗市大同里10鄰西勢美南108號住家用、木石磚造、鋼鐵造合計: 0.0 4分之1 192,000元
備考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1月18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為自住,曾有火災受損之情形。據地政人員指稱:171地號上有一建物,門牌西勢美南108號,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4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9,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暫編846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又該建物占用鄰地164地號69.84平方公尺、172地號9.61平方公尺,非屬債務人所有,亦非本件拍賣之標的,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應請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