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4523號 財產所有人:黃玉厘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朴子市 下竹圍 佳禾 795-4 67.00 全部 669,000元
備考
2 嘉義縣 朴子市 下竹圍 佳禾 795-7 6.61 全部 66,000元
備考
3 嘉義縣 朴子市 下竹圍 佳禾 797 304.00 14550分之1240259,000元
備考
4 嘉義縣 朴子市 下竹圍 佳禾 798 173.00 1255分之216298,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95 嘉義縣朴子市下竹圍段佳禾小段2層鋼筋混凝土加強磚一層: 52.67二層: 52.67合計: 105.34電梯樓梯間6.18全部 800,000元
第三頁
(續上頁)
795-4、795-7、797地號--------------嘉義縣朴子市苦瓜寮37之1號造、住家用
備考
2 195-1嘉義縣朴子市下竹圍段佳禾小段795-4、795-7、797地號--------------嘉義縣朴子市苦瓜寮37之1號合計: 0.0 陽台二F3.92全部 14,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195建號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又據分局查報無人居住,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0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2,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795-4、795-7地號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拍賣後該部分不點交,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七、797、798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建物,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八、拍賣之建築物,其中195-1建號係增建,請投標人注意。
標別: 2
113年司執字014523號 財產所有人:黃玉厘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朴子市 下竹圍 佳禾 475 447.00 8分之1 229,000元
備考
2 嘉義縣 朴子市 下竹圍 佳禾 475-3 295.00 8分之1 88,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4,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第四頁
(續上頁)
五、475、475-3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鐵皮建物、零星作物,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