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4819號 財產所有人:李凱文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泰武鄉 平和 12 7140 3分之1 184,000元
備考 李凱文所有。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4,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000元。
四、本件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六、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113年司執字034819號 財產所有人:李阿花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瑪家鄉 佳義 1232之121808 1808分之904300,000元
備考 李阿花所有。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本件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六、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