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4819號 財產所有人:李凱文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屏東縣 | 泰武鄉 | 平和 | 12 | 7140 | 3分之1 | 184,000元 | |
備考 | 李凱文所有。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4,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000元。 四、本件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六、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
113年司執字034819號 財產所有人:李阿花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屏東縣 | 瑪家鄉 | 佳義 | 1232之12 | 1808 | 1808分之904 | 300,000元 | |
備考 | 李阿花所有。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本件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六、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