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67754號 財產所有人:劉蔓仙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龍井區 木本 119 143.82 | 5176400分之34510016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龍井段竹坑小段556-1地號。 | |||||||
2 | 臺中市 | 龍井區 木本 118 123.32 5176400分之34510014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龍井段竹坑小段556-2地號。 | |||||||
第一頁 |
(續上頁) | ||||||||
3 | 臺中市 | 龍井區 | 木本 | 117 | 1100.92 | 5176400分之345100 | 30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龍井段竹坑小段556-4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101年9月6日假扣押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雜木、相思林。 二、113年7月4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雜林。 三、依鑑價報告所示,本件土地為斜坡,位於道路內側,現況為雜草木為主。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0元。 四、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未行使優先承買權之部分不得拒絕應買。 五、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117地號土地為保護區,118及119地號土地為第四種住宅區。 |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67754號
土
臺中市
龍井區
龍井區
木本段 小段 119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60,000 元
43坪(143.82平方公尺) x 5176400分之345100 不點交
43坪(143.82平方公尺) x 5176400分之345100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00,000
600,000
土
臺中市
龍井區
龍井區
木本段 小段 118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40,000 元
37坪(123.32平方公尺) x 5176400分之345100 不點交
37坪(123.32平方公尺) x 5176400分之345100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00,000
600,000
土
臺中市
龍井區
龍井區
木本段 小段 117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00,000 元
333坪(1100.92平方公尺) x 5176400分之345100 不點交
333坪(1100.92平方公尺) x 5176400分之345100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00,000
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