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5395,44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9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36、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43、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2、李秀華100000分之4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41、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5、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7、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539128,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79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48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5391,0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79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48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第四頁
(續上頁)
1 1042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3樓之1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3層: 163.10合計: 163.1陽台15.80 全部 14,148,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5、1116建號之持分100000分之6980、1000000分之14043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42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42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商場,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42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7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47,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7986,35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47、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93、委託人戴招治
第五頁
(續上頁)
100000分之83、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67、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84、李秀華100000分之56、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56、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81、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83、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6、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2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2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5、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2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79815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9231、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8749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7981,18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9231、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8749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43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3樓之2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3層: 187.30合計: 187.3陽台21.71 全部 16,524,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5、1116建號之持分100000分之8155、1000000分之16407。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43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43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商場,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第六頁
四、1043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21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4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3714,84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63、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00、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62、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2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64、李秀華100000分之4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4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15、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5、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9、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9、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9、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9、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9、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9、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9、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9、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9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371115,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7039、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6671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37190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7039、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6671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4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13層樓鋼筋混3層: 146.77合計: 146.77陽台12.64 全部 12,600,000元
第七頁
(續上頁)
--------------中華路28號3樓凝土造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5、1116建號之持分100000分之6220、1000000分之12513。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44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44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商場,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44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46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9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4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63,77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8、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
第八頁
(續上頁)
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68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670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47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6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6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0,278,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6008、100000分之1456。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47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47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47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83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第九頁
三、保證金新台幣:2,968,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5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1123,93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13、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4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5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06、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2、李秀華100000分之35、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5、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74、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5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8、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8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1129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709、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411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11273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709、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411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48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7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7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0,98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794(含停車位編號11)、100000分之1456。
(續上頁)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48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48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48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74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5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6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63,77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8、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第十一頁
(續上頁)
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68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670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49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8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8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0,476,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6008、100000分之1456。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49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49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49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03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8,000元。
第十二頁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7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63,77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8、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68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670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5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9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9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0,593,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6008、100000分之1456。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50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50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50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5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3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8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63,77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8、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
第十四頁
(續上頁)
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68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670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51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0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0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0,71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6008、100000分之1456。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51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51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51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2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5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第十五頁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9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63,77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8、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68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670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52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1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1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0,782,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6008)、100000分之1456。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
(續上頁)
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52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52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52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4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69,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0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63,77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6、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
第十七頁
(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68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670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5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3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3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1,09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6008、100000分之1456。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054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民國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54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54建號於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65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3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第十八頁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1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733,08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7、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0、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3、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0、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73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735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55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4樓之5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 88.34合計: 88.34陽台13.11 全部 8,262,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19、100000分之1192。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續上頁)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55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55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55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99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2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733,08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7、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0、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2、李秀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0、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第二十頁
(續上頁)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73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735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58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7樓之5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7層: 88.34合計: 88.34陽台13.11 全部 8,514,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19、100000分之1192。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58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58建號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58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24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5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第二十一頁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3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193,25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76、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2、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6、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3、李秀華100000分之29、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9、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3、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2、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1977,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7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47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19605,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7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47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9樓之5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9層: 88.34合計: 88.34陽台13.11 全部 9,27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8705(含停車位編號25)、100000分之1192。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續上頁)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0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0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0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0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4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4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733,88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7、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0、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3、李秀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0、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
第二十三頁
(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73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735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1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0樓之5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0層: 88.34合計: 88.34陽台13.11 全部 8,766,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19、100000分之1192。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1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1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1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30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6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第二十四頁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5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733,88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7、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0、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3、李秀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0、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73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735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2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1樓之5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1層: 88.34合計: 88.34陽台13.11 全部 8,82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19、100000分之1192。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
(續上頁)
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2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2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2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36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73,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6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733,88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7、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0、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3、李秀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0、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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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73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735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3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2樓之5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2層: 88.34合計: 88.34陽台13.11 全部 8,928,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19、100000分之1192。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3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3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3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46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93,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第二十七頁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7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733,08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7、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0、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3、李秀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7、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0、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73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735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48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4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3樓之5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3層: 88.34合計: 88.34陽台13.11 全部 9,081,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19、100000分之1192。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續上頁)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4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4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4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81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6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8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第二十九頁
(續上頁)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7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6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6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478,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7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7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7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24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49,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第三十頁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19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8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7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7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57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續上頁)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8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8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8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34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69,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0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第三十二頁
(續上頁)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9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8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8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64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069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69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9建號於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40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8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第三十三頁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1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9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9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73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70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
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70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0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49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0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2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續上頁)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1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0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0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82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071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71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1建號於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59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19,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
第三十六頁
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3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2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1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1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892,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72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
(續上頁)
面車位停放車輛。1072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2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65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3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4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第三十八頁
(續上頁)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3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2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2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991,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73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73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3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75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5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
第三十九頁
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5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3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3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9,153,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74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
(續上頁)
面車位停放車輛。1074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4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91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8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6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第四十一頁
(續上頁)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5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4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26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38)、100000分之1395。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75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75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5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83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67,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
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7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9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8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8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62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39)、100000分之1395。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續上頁)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079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79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9建號於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4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8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第四十四頁
(續上頁)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9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9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73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4)、100000分之1395。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0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80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0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6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第四十五頁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29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223,615,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6、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7、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5、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8、李秀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0、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7、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228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2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7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226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2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7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1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10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0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251,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5754、100000分之1395。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
(續上頁)
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1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81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1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62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25,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0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223,615,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6、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7、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5、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8、李秀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0、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7、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
第四十七頁
(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228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2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7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226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2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7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2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11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1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332,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5754、100000分之1395。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2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82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2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70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4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第四十八頁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1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3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12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2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1,034,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46)、100000分之1395。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續上頁)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3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83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3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60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2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2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
第五十頁
(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13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3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1,223,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12)、100000分之1395。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4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84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4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79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59,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
第五十一頁
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3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903,502,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16、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6、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6、李秀華100000分之3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5、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6、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908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0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81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9065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0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81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9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8樓之1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8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9,864,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102(含停車位編號19)、100000分之1288。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續上頁)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9建號為空屋,1089建號為黃○華買受。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1089建號由溫○文開門,為空屋、無水電。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9建號拍定後點交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10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2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4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903,502,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0、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1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6、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6、李秀華100000分之3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5、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6、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
第五十三頁
(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908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0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81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9065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0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81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9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3樓之1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3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10,413,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102(含停車位編號3)、100000分之1288。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94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94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94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6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3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第五十四頁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5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583,742,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3、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7、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6、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5888,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3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4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5869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3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4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96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號--------------中華路28號5樓之2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5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10,44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13015(含停車位編號53、54)、100000分之1319。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續上頁)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96建號為空屋,1096建號為蔡○儫買受,但鑰匙在建商中,無法進入。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1096建號由溫○文開門,其稱現無人使用,惟家具係其所有。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96建號於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96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9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標別: 36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123,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7、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4、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8、李秀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7、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第五十六頁
(續上頁)
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128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1266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99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號--------------中華路28號8樓之2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8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10,08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229(含停車位編號14)、100000分之1319。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99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099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99建號於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第五十七頁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41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8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37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123,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7、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4、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8、李秀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7、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128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1266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0,368,000元
1 1102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號--------------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1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第五十八頁
(續上頁)
中華路28號11樓之2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9229(含停車位編號23)、100000分之1319。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102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1102建號主要用途登記為辦公室(廳),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2建號於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69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4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38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123,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7、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4、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8、李秀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
第五十九頁
(續上頁)
15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7、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128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1266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3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號--------------中華路28號12樓之2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2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10,476,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229(含停車位編號41)、100000分之1319。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103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3建號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第六十頁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80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6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39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123,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7、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4、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8、李秀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7、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128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1266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13層樓鋼筋混13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10,647,000元
第六十一頁
(續上頁)
號--------------中華路28號13樓之2凝土造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9229(含停車位編號24)、100000分之1319。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104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4建號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97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96,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0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5405,446,7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9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37、委託人戴招治
第六十二頁
(續上頁)
100000分之7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43、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2、李秀華100000分之4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41、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5、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1、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7、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54012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790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49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5401,0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790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49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5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4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 163.95合計: 163.95陽台14.91 全部 14,562,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8673、100000分之210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105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5建號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第六十三頁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150,7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3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1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5785,581,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03、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4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3、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47、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4、李秀華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4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3、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5、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57813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1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67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5781,038,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1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67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9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8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8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5,498,000元
(續上頁)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8891、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109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9建號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24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450,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2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5785,581,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03、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4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3、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47、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4、李秀華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4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3、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5、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第六十五頁
(續上頁)
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57813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1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67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5781,038,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1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67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11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0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0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5,84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8891、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111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11建號於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59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19,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
第六十六頁
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3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6245,744,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11、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58、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5、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5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6、李秀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54、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5、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6、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62413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6241,06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13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2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2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6,722,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12677(含停車位編號30)、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續上頁)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113建號為空屋。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
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13建號查封時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67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35,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4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63,770,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3、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6、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
第六十八頁
(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68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4、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6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670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74、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86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53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2樓之3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2層: 108.08合計: 108.08陽台15.80 全部 10,89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6008、100000分之1456。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53建號為黃○力買受,現由其母親古○蘭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
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53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45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9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第六十九頁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5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803,1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6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9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2、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1、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3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807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80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51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28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65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4樓之6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 96.49合計: 96.49陽台5.70 全部 8,316,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4955、100000分之1201。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續上頁)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65建號由周○良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民國111年5月19日履勘時,1065建號由周○良居住使用,並稱1065建號及1106建號均是其買的。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65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8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17,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6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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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6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5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5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55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42)、100000分之1395。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日查封時,為呂○忠使用。於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109年8月17日履勘時,現住戶張○言稱1076建號是呂○忠所購買,現由張○言居住使用。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6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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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7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7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6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6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44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40)、100000分之1395。
(續上頁)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77建號為為郭○梅買受,由其弟弟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7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01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3,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8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683,778,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2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34、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9、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50、李秀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6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8、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4、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4、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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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15、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6890,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6870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483、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5197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78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協和段205地號--------------中華路28號7樓之7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7層: 109.70合計: 109.7陽台8.97 全部 10,55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540(含停車位編號27)、100000分之1395。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78建號為何○英買受,屋內已裝潢,有冷氣機、電視、冰箱,但未居住。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1078建號由何○英開門,係其使用。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78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第七十五頁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26,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49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443,33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1、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4、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4、李秀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4、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44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4462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5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8,928,000元
第七十六頁
(續上頁)
中華路28號4樓之1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5316、100000分之1288。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085建號為鄔○芸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5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96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9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0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443,33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1、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4、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4、李秀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4、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
第七十七頁
(續上頁)
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44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4462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5樓之1
1 1086 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5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9,02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5316、100000分之1288。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6建號為殷○珪買受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6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06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第七十八頁
三、保證金新台幣:2,61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1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443,33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0、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6、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4、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4、李秀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4、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44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4462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7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6樓之1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6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9,09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5316、100000分之1288。信託財產。委託
(續上頁)
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7建號為郭○媛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7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13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28,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2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443,33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0、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6、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4、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4、李秀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4、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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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44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4462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88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7樓之1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7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9,198,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5316、100000分之1288。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88建號為蔡○綺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88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3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48,000元。
第八十一頁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3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443,33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0、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6、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4、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4、李秀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4、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44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4462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9,369,000元
1 109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9樓之1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9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5316、100000分之1288。信託財產。委託
(續上頁)
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90建號為楊○買受,現由其母親何○英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90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4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82,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4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443,33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1、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4、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4、李秀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4、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第八十三頁
(續上頁)
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44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4462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847、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593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91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0樓之1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0層: 96.57合計: 96.57陽台13.07 全部 9,47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5316、100000分之1288。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91建號為郭○潔買受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91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51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04,000元。
第八十四頁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5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663,417,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1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5、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0、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5、李秀華100000分之3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1、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5、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668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96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700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6663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96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700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95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號--------------中華路28號4樓之2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9,135,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5443、100000分之1319。信託財產。委託
(續上頁)
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095建號為高○翔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111年5月19日履勘時,1095建號由溫○文開門,現為空屋。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1095建號由溫○文開門,為空屋無人使用,無水電。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95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6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54,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6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0123,579,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9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2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7、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4、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8、李秀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8、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7、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5、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第八十六頁
(續上頁)
1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01284,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01266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196、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924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97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號--------------中華路28號6樓之2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6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9,909,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9229(含停車位編號2)、100000分之1319。
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97建號為何○倫買受,現為其母親李○雲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
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97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23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第八十七頁
三、保證金新台幣:2,848,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7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9663,417,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8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1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5、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90、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5、李秀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30、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51、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5、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3、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9668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96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700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96663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96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700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313地號--------------中華路28號9樓之2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9層: 98.93合計: 98.93陽台13.32 全部 9,594,000元
第八十八頁
(續上頁)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5443、100000分之1319。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100建號為何○雄買受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1100建號由何○雄開門,係其居住使用。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0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7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46,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8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5785,581,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03、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4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3、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47、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4、李秀華100000分之49、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49、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4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3、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5、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5、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第八十九頁
(續上頁)
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57813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1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678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5781,038,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102、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678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6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5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5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5,093,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8891、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106建號為建物委託人人員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民國111年5月19日履勘時,1065建號由周○良居住使用,並稱1065建號及1106建號均是其買的,1106建號為溫○文居住使用,其稱係碩晟公司員工,因公司委託其管理,故住於該址。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6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建物登記謄本未登記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84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69,000元。
第九十頁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59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6245,744,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11、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5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5、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5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6、李秀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54、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5、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6、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4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62413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6241,06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7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6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6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5,804,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12677(含停車位編號50)、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107建號為魏○富買受,現由連○維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111年5月19日履勘時,1107建號由魏○富託其朋友連○維開鎖入內,為空屋無水電。債權人稱1107建號由魏○富買受。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7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75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51,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60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6245,744,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11、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57、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5、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5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6、李秀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54、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5、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6、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第九十二頁
(續上頁)
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2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62413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6241,06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08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7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7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5,984,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12677(含停車位編號13)、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108建號為魏○富買受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08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93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87,000元。
第九十三頁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61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6245,744,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14、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5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5、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5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6、李秀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54、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5、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6、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62413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6241,06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1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9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9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6,263,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12677(含停車位編號16)、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110建號為蔡○清買受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10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2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43,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62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16245,744,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311、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358、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75、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151、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76、李秀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51、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254、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75、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6、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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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2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2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8、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4、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1、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1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1624136,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16241,06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8338、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790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12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1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1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16,551,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物之持分1000000分之12677(含停車位編號29)、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08年10月23日查封時,1112建號為程○玲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12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00,000元。
第九十六頁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63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24528,672,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705、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5365、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113、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228、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115、李秀華100000分之77、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77、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384、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113、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8、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8、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8、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8、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34、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34、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34、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34、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34、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34、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34、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27、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7、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17、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17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2452205,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12589、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11931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24521,61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12589、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11931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14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3樓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3層: 165.76合計: 165.76陽台17.58 全部 27,747,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6、1117建號之持分1000000分之80825(含停車位編號1、5、8、9、17、18、20-22、26、31-34、43-45、49、52)、100000分之2154。信託財產。委託人:碩晟建設有限公
(續上頁)
司。受託人即財產所有人: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114建號為古○蘭買受,現由其哥哥古○義及其配偶居住使用。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1、2、3樓均未復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於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辦公室(廳),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114建號查封時非空屋,拍定後不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23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648,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64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457932,216,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879、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1002、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21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426、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215、李秀華100000分之143、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143、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717、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21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16、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16、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16、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16、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于傑
第九十八頁
(續上頁)
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63、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51、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1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32、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32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4579761,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2351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22280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45795,992,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2351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22280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39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號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層: 446.53合計: 446.53全部 90,072,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5、1116建號之持分100000分之17423、1000000分之95628(含停車位編號63-67、71、72、78-80、87-92)。信託財產。委託人:高福榮、羅啟銘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39建號無人使用。於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無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1039建號為空屋,無人使用。1039建號與1040建號並未相通,有牆阻隔。1039建號與二樓及地下一樓樓均有內梯相通,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市場(超級市場),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39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9,04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809,000元。
第九十九頁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 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標別: 65
108年司執字014092號 財產所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1 1228 100000分之8966,304,000元
備考 委託人高福榮100000分之172、委託人羅啟銘100000分之201、委託人戴招治100000分之41、委託人李東榮100000分之83、委託人李東海100000分之42、李秀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李麗華100000分之28、委託人林榮吉100000分之140、委託人高榮人100000分之41、委託人林猷強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如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光100000分之3、委託人林恩夙100000分之3、委託人宋瑋莉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家弘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于傑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月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美珠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素美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水源100000分之12、委託人林謙遜100000分之10、委託人林珮瑤100000分之2、委託人莊雅筑100000分之6、委託人林珈民100000分之6
2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313 29 100000分之896149,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60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360
3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 205 228.46 100000分之8961,173,000元
備考 委託人羅啟銘1000000分之4600、委託人高福榮1000000分之4360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40 基隆市中山區仁德段311地號--------------中華路28之1號1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層: 32.652層: 60.91合計: 93.56陽台5.17 全部 13,653,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份1115、1116建號之持分100000分之3852、1000000分之11536(含停車位編號59)。信託財產。委託人:高福榮、羅啟銘
(續上頁)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311、313、205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均為市場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民國108年8月14、15日查封時,1040建號無人使用,1040建號堆滿紙箱及雜物。於109年5月14日履勘時,騎樓有擺放砂石,1樓商場堆滿雜物、無電,樑柱及天花板部分均尚未粉刷完畢。大廳旁電梯為住家電梯,僅能通往4樓以上,其餘電梯尚無作用。地下2樓為機械式停車位,尚未裝置完成。111年12月13日履勘時,1040建號大門深鎖無法開啟,債權人代理人稱係空屋、無水電,1039建號與1040建號並未相通,有牆阻隔。地下二、三樓為機械停車位,無正常運轉,有部分平面車位停放車輛。本件建號主要用途均登記為市場(超級市場),其使用限制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海砂屋列管等,經基隆市警察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該局並無相關建檔資料庫,無法提供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相關資訊;經基隆市消防局於111年10月19日回覆查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經基隆市政府於111年10月27日回覆該府目前並無列管海砂屋及地震受損之建築物等相關資料供參;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等。債權人、鑑定人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確認。
四、1040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五、停車位部分於111年5月19日履勘時,停車位並無明確編號,是否確有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之停車位使用權及其確切位置為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27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56,000元。
四、本件按1〜65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順序之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 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七、依基隆市政府民國112年6月17日基府產場貳字第1120125113號函文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簽定「獎勵興辦公共設施投資契約書」,承諾地上一~二樓及地下樓層依市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本件建物及土地經拍賣後應按相關規定辦理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事業計畫。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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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司執字第0140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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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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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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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5811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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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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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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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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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8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316,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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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9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061,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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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8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4,637,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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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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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76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5475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141,9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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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9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245,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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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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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4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7,803,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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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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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3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1,900,000 元
44坪(146.7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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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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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13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00,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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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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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6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4,926,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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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1,55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4676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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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7
拍賣總底價
15,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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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6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7
拍賣總底價
14,69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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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4
拍賣總底價
15,4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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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13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056,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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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432,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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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594,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894,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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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2,25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5811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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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12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432,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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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5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5475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141,9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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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849,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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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路28號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5,068,000 元
135坪(446.5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141,96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007,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529,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481,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628,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19,621,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5811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4,960,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160,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3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5,606,000 元
56坪(187.3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577,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005,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860,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707,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951,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3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3,362,000 元
49坪(163.1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645,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792,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7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101,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492,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835,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5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860,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之1號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2,895,000 元
28坪(93.5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141,96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737,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4676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141,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3,753,000 元
49坪(163.95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5,632,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5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4,255,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66,90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279,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682,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339,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480,4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6,38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5475 通訊投標
拍賣總底價
141,96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7
拍賣總底價
15,20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7
拍賣總底價
14,69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4
拍賣總底價
15,45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4
拍賣總底價
15,45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7
拍賣總底價
15,01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7
拍賣總底價
15,01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33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2
拍賣總底價
13,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2
拍賣總底價
13,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991,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4
拍賣總底價
12,7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5
拍賣總底價
12,08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5
拍賣總底價
12,08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5
拍賣總底價
12,08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33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4
拍賣總底價
13,5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4
拍賣總底價
13,5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8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8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8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33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0
拍賣總底價
13,0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0
拍賣總底價
13,0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33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1
拍賣總底價
13,1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1
拍賣總底價
13,1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2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0
拍賣總底價
13,0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2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1
拍賣總底價
13,1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2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2
拍賣總底價
13,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90 通訊投標 33
拍賣總底價
14,1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52,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90 通訊投標 33
拍賣總底價
14,1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502,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90 通訊投標 33
拍賣總底價
14,1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6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3
拍賣總底價
13,40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2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3
拍賣總底價
13,40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6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6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8,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58 通訊投標 35
拍賣總底價
14,9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9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58 通訊投標 35
拍賣總底價
14,9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6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8
拍賣總底價
14,80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446,7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40 通訊投標 40
拍賣總底價
21,150,7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0
拍賣總底價
22,93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4,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1
拍賣總底價
23,21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6,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1
拍賣總底價
23,21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316,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5
拍賣總底價
12,08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38,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通訊投標 42
拍賣總底價
22,59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672,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2452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3
拍賣總底價
38,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3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7
拍賣總底價
13,7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417,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7
拍賣總底價
13,7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1,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7
拍賣總底價
13,7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1,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5
拍賣總底價
13,26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3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5
拍賣總底價
13,26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417,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66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5
拍賣總底價
13,26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6,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9
拍賣總底價
22,7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9
拍賣總底價
22,7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581,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通訊投標 41
拍賣總底價
2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4,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通訊投標 43
拍賣總底價
23,67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6,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通訊投標 43
拍賣總底價
23,67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通訊投標 43
拍賣總底價
23,67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2
拍賣總底價
23,50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61,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4579 通訊投標 64
拍賣總底價
129,04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992,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4579 通訊投標 64
拍賣總底價
129,04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304,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96 通訊投標 65
拍賣總底價
21,27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4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96 通訊投標 65
拍賣總底價
21,27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17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96 通訊投標 65
拍賣總底價
21,27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5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557,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6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440,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7
拍賣總底價
15,01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7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557,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8
拍賣總底價
15,1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1,223,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2
拍賣總底價
15,79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5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027,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0
拍賣總底價
13,0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099,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1
拍賣總底價
13,1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864,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3
拍賣總底價
14,1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369,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3
拍賣總底價
13,40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477,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4
拍賣總底價
13,5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7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198,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2
拍賣總底價
13,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5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5,093,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8
拍賣總底價
21,8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7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5,984,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0
拍賣總底價
22,93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4,562,000 元
49坪(163.95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40
拍賣總底價
21,150,7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6,263,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1
拍賣總底價
23,21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5,840,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42
拍賣總底價
22,59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7,747,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3
拍賣總底價
38,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135,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5
拍賣總底價
13,26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928,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9
拍賣總底價
12,96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72,000 元
135坪(446.5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64
拍賣總底價
129,04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之1號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3,653,000 元
28坪(93.5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65
拍賣總底價
21,27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44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39 通訊投標 1
拍賣總底價
20,73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28,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39 通訊投標 1
拍賣總底價
20,73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1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39 通訊投標 1
拍賣總底價
20,73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3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4,148,000 元
49坪(163.1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
拍賣總底價
20,73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3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6,524,000 元
56坪(187.3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
拍賣總底價
24,2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6
拍賣總底價
14,83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6
拍賣總底價
14,83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8
拍賣總底價
15,30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260,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6
拍賣總底價
14,83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8
拍賣總底價
15,30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8
拍賣總底價
15,30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4,84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371 通訊投標 3
拍賣總底價
18,4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15,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371 通訊投標 3
拍賣總底價
18,4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2,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371 通訊投標 3
拍賣總底價
18,4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3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2,600,000 元
44坪(146.7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
拍賣總底價
18,4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4
拍賣總底價
14,8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4
拍賣總底價
14,8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278,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4
拍賣總底價
14,8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93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112 通訊投標 5
拍賣總底價
15,74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112 通訊投標 5
拍賣總底價
15,74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4
拍賣總底價
14,8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6
拍賣總底價
15,03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6
拍賣總底價
15,03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9
拍賣總底價
15,34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782,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9
拍賣總底價
15,34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08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1
拍賣總底價
11,99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710,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8
拍賣總底價
15,27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9
拍賣總底價
15,34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9
拍賣總底價
15,34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1
拍賣總底價
11,99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7,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19 通訊投標 13
拍賣總底價
13,20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766,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4
拍賣總底價
13,3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88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5
拍賣總底價
13,36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5
拍賣總底價
13,36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5
拍賣總底價
13,36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829,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5
拍賣總底價
13,36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88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6
拍賣總底價
13,46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6
拍賣總底價
13,46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6
拍賣總底價
13,46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18
拍賣總底價
12,2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18
拍賣總底價
12,2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478,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8
拍賣總底價
12,2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7
拍賣總底價
12,8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081,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7
拍賣總底價
12,8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18
拍賣總底價
12,2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19
拍賣總底價
12,34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19
拍賣總底價
12,34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7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577,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9
拍賣總底價
12,34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1
拍賣總底價
12,49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1
拍賣總底價
12,49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730,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1
拍賣總底價
12,49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1
拍賣總底價
12,49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3
拍賣總底價
12,65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3
拍賣總底價
12,65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892,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3
拍賣總底價
12,65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4
拍賣總底價
12,7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4
拍賣總底價
12,7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5
拍賣總底價
12,91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5
拍賣總底價
12,91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6,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22 通訊投標 29
拍賣總底價
14,62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7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22 通訊投標 29
拍賣總底價
14,62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26
拍賣總底價
14,83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737,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8
拍賣總底價
15,30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615,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22 通訊投標 29
拍賣總底價
14,62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31
拍賣總底價
15,60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31
拍賣總底價
15,60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6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6
拍賣總底價
14,2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57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8
拍賣總底價
14,80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8
拍賣總底價
14,80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6
拍賣總底價
14,2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368,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7
拍賣總底價
14,69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47,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9
拍賣總底價
14,97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5,804,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9
拍賣總底價
22,7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5,498,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41
拍賣總底價
2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29,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7
拍賣總底價
15,20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594,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7
拍賣總底價
13,72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7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989,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5
拍賣總底價
15,74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6
拍賣總底價
15,03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32,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112 通訊投標 5
拍賣總底價
15,74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251,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9
拍賣總底價
14,62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615,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22 通訊投標 30
拍賣總底價
14,70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6,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22 通訊投標 30
拍賣總底價
14,70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2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40 通訊投標 40
拍賣總底價
21,150,7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1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40 通訊投標 40
拍賣總底價
21,150,7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581,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8
拍賣總底價
21,8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1,097,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0
拍賣總底價
15,6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640,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0
拍賣總底價
12,40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0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829,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2
拍賣總底價
12,59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6,551,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2
拍賣總底價
23,50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6,722,000 元
50坪(165.76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43
拍賣總底價
23,67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476,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6
拍賣總底價
15,03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7
拍賣總底價
15,1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7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22 通訊投標 30
拍賣總底價
14,70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31
拍賣總底價
15,60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6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1
拍賣總底價
23,21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2,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8
拍賣總底價
21,8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38,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8
拍賣總底價
21,84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4,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0
拍賣總底價
22,93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6,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0
拍賣總底價
22,93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5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798 通訊投標 2
拍賣總底價
24,2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18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798 通訊投標 2
拍賣總底價
24,2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593,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7
拍賣總底價
15,1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7
拍賣總底價
15,1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7
拍賣總底價
15,1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90,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32
拍賣總底價
15,79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之3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899,000 元
32坪(108.08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4
拍賣總底價
15,45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32
拍賣總底價
15,79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502,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90 通訊投標 34
拍賣總底價
14,65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90 通訊投標 34
拍賣總底價
14,65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8 通訊投標 32
拍賣總底價
15,794,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581,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通訊投標 42
拍賣總底價
22,59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4,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2
拍賣總底價
23,50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8
拍賣總底價
15,27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8
拍賣總底價
15,27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1
拍賣總底價
11,99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4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262,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1
拍賣總底價
11,99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8
拍賣總底價
15,27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57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6
拍賣總底價
14,41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6
拍賣總底價
14,41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6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6
拍賣總底價
14,41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52,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90 通訊投標 34
拍賣總底價
14,65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2,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通訊投標 42
拍賣總底價
22,59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05,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2452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3
拍賣總底價
38,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613,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2452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3
拍賣總底價
38,23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33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9
拍賣總底價
12,96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9
拍賣總底價
12,96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2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4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49
拍賣總底價
12,96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57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9
拍賣總底價
14,97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7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514,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2
拍賣總底價
1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08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2
拍賣總底價
1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2
拍賣總底價
1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2
拍賣總底價
1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4,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9
拍賣總底價
14,97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66,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通訊投標 39
拍賣總底價
14,97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05,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19 通訊投標 13
拍賣總底價
13,20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9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270,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3
拍賣總底價
13,20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25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919 通訊投標 13
拍賣總底價
13,202,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70,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10
拍賣總底價
15,6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89,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10
拍賣總底價
15,6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1,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66 通訊投標 10
拍賣總底價
15,6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2,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通訊投標 41
拍賣總底價
2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38,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578 通訊投標 41
拍賣總底價
22,24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36,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62
拍賣總底價
23,50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4,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624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9
拍賣總底價
22,75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1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332,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0
拍賣總底價
14,70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2,216,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4579 通訊投標 64
拍賣總底價
129,04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88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4
拍賣總底價
13,3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4
拍賣總底價
13,3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4,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4
拍賣總底價
13,301,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之5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8,928,000 元
26坪(88.34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16
拍賣總底價
13,46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088,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7
拍賣總底價
12,8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3,000 元
8坪(29.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73 通訊投標 17
拍賣總底價
12,81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4
拍賣總底價
12,757,000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小段 20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9,000 元
69坪(228.46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5
拍賣總底價
12,91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742,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58 通訊投標 35
拍賣總底價
14,9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3
拍賣總底價
12,65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153,000 元
29坪(96.49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25
拍賣總底價
12,919,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20
拍賣總底價
12,40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13,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880 通訊投標 19
拍賣總底價
12,343,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57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012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6
拍賣總底價
14,23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之7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1,034,000 元
33坪(109.70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1
拍賣總底價
15,6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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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3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413,000 元
29坪(96.57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4
拍賣總底價
14,650,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5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440,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5
拍賣總底價
14,966,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6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9,909,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通訊投標 56
拍賣總底價
14,2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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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
中華路28號8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089,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6
拍賣總底價
14,418,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中華路28號12樓之2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0,476,000 元
29坪(98.93平方公尺) X 全部 通訊投標 38
拍賣總底價
14,805,000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段 小段 3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359,000 元
371坪(122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1798 通訊投標 2
拍賣總底價
24,2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