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9785號 財產所有人:陳惠美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士林區 光華 805 1739.00 100000分之526785,000,000元
備考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034為42737建號基地之應有部分;權利範圍100000分之3173為42785建號基地之應有部分;權利範圍100000分之60為42736建號基地之應有部分。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42737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805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22號2樓之2鋼筋混凝土造18層樓房第2樓層: 110.28合計: 110.28陽臺4.57雨遮6.03全部 18,510,000元
備考 含共有部分42787、42788建號
第三頁
2 42785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805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22號17樓之1鋼筋混凝土造18層樓房第17樓層: 99.79第18樓層: 82.29合計: 182.08陽臺5.61雨遮0.96全部 30,360,000元
備考 含共有部分42787、42788建號
3 42736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805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24號鋼筋混凝土造18層樓房第1樓層: 15.44合計: 15.44954分之54 9,100,000元
備考 含共有部分42787、42788建號;分管停車位編號:地下二層43A號、地下三層5號、16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㈠42737建號、42785建號及42736建號分管停車位部分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6月25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在場並會同管區警員入內檢視:⑴42737建號(2樓之2)屋內為三房一廳一衛,出租予第三人林○鐘,租期自112年4月14日起至118年4月13日,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15,000元,債務人已陳報書面契約影本到院。
⑵42785建號(17樓之1)屋內為二房一廳(其中一房為樓中樓格局),出租予第三人李○唯,租期自112年4月14日起至118年4月13日,每月租金15,000元,債務人已陳報書面契約影本到院。
⑶42736建號之分管停車位均為平面停車位,編號B3-5出租予42737建號承租人,編號B2-43A及編號B3-16出租予42785建號承租人。
⑷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因上開租約均於本件在112年3月29日查封後始成立,不得對抗債權人,故42737建號、42785建號及42736建號分管停車位部分拍定後點交。另均有積欠管理費情形,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2,9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8,6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3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