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2995號 財產所有人:張華英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花蓮縣 卓溪鄉 清水 324 |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 | 1500 | 全部 600,000元 | ||||||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目前為田地,上有種植南瓜,未一併估價拍賣,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七、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 ||||||||||
標別: B | ||||||||||
113年司執字002995號 財產所有人:張華英 | ||||||||||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花蓮縣 | 卓溪鄉 | 清水 | 587 | 乙種建築用地 | 鄉村區 | 112 | 全部 | 170,000元 | |
備考 | 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目前為水泥碎石地,上有一移動之塑膠車棚占用,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34,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