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2995號 財產所有人:張華英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卓溪鄉 清水 324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1500 全部 600,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目前為田地,上有種植南瓜,未一併估價拍賣,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七、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標別: B
113年司執字002995號 財產所有人:張華英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卓溪鄉 清水 587 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112 全部 170,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目前為水泥碎石地,上有一移動之塑膠車棚占用,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34,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