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622號 財產所有人:謝任妮(兼簡碧鳳之繼承人)、謝國強(兼簡碧鳳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苗栗縣 公館鄉 南河 642-1 9215.00 全部 6,700,000元
備考 謝任妮、謝國強 公同共有1分之1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5月28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642-1地號為雜木林,有臨路,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4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標別: 乙
113年司執字003622號 財產所有人:謝任妮(兼簡碧鳳之繼承人)、謝國強(兼簡碧鳳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苗栗縣 公館鄉 南河 621 9345.00 全部 4,100,000元
備考 謝任妮、謝國強 公同共有1分之1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5月28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642-1地號為雜木林,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2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