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30722號 財產所有人:張忠榮
編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林園區 清水巖 382 200.48 全部 2,240,000元
備考
2 高雄市 林園區 清水巖 382-1 6.18 全部 40,000元
備考
3 高雄市 林園區 清水巖 383 53.65 全部 400,000元
備考
4 高雄市 林園區 清水巖 389 71.17 全部 88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 要 建 築 材料及用途
1 318 高雄市林園區清水巖段389地號--------------高 雄 市 林 園 區 金 潭 路 96 之 9 號(未保存登記建物)一層: 66.99二層: 66.99三層: 39.53合計: 173.51全部 48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於民國112年12月5日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稱382地號土地為空地,上有車棚供停車用,382-1及38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門牌號碼:金潭路98-1及98-2號)坐落,389地號土地上有建物(門牌號碼:金潭路96-9號)坐落;另編號1未保存登記建物經第三人陳0惠表示由其自109年10月承租,每三年一約,於112年10月續約,租金每月新台幣3,000元,並稱房屋外面會漏水,有壁癌,但無非自然死亡情事;復依鑑價報告所示,382-1及383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382地號土地部分為既存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08,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土地四筆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建物部分無抵押權設定;另382地號土地設定地上權,拍定後隨同移轉不塗銷地上權。
五、本件編號1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382-1、388地號土地上建物之所有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於本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得提出足供本院審查之文書,主張就本件382-1、388地號土地有優先承購權。
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續上頁)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