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5018號 財產所有人:黃文祈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 598 1745 32分之1 264,000元
備考 住宅區。重測前:牛埔頭段160號。調97執全415號卷。
2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 598-1 426 32分之1 33,000元
備考 道路用地。調97執全415號卷。
3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 598-2 2728 32分之1 413,000元
備考 住宅區。調96執全355號卷。
4 雲林縣 東勢鄉 嘉隆 598-3 131 32分之1 11,000元
備考 道路用地。調97執全415號卷。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4筆土地相連,部分上有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另598-2、598-3部分為巷道,598、598-1則未臨路。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拍賣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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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5,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598、598-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東勢鄉都市計畫之住宅區,598-1、598-3地號土地則為道路用地(都市計畫區內之道路用地,使用上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之限制,請得標人注意)。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七、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八、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