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74758號 財產所有人:徐士雄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旗山區 旗山 227-12 18.00 2分之1 263,000元
備考
2 高雄市 旗山區 旗山 227-13 58.00 2分之1 864,000元
備考
3 高雄市 旗山區 旗山 227-24 45.00 2分之1 660,000元
備考
第三頁
(續上頁)
4 高雄市 旗山區 旗山 227-25 3.00 2分之1 52,000元
備考
5 高雄市 旗山區 旗山 227-58 3.00 2分之1 32,000元
備考
6 高雄市 旗山區 旗山 227-64 29.00 2分之1 282,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4423 備考 高雄市旗山區旗山段227-13、227-24、227-25、227-58、227-64地號--------------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87巷17號一層: 130.02合計: 130.022分之1 167,000元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本建物總面積為130.02平方公尺,其中16.62平方公尺占用鄰地227-26、227-57、227-63、227-65、227-11、226-65、226-83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12月14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上有標的建物坐落其上,另部分土地為空地,又據在場之共有人即債務人之弟徐士興表示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4,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應就土地及建物一併購買。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227-26、227-57、227-63、227-65、227-11、226-65及226-83地號土地(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續上頁)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3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