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0431號 財產所有人:張世華
編號 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吉安鄉 宜昌 1023 第一種商業區7 16分之1 13,000元
備考 重測前:田浦段1117之16地號
點交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於本院113年4月22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1023地號土地位於吉祥八街1之1號後門方向,南山六街1號旁鐵皮圍欄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一宗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B
113年司執字000431號 財產所有人:張世華
編號 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吉安鄉 宜昌 1075 住宅區 13 16分之1 13,000元備考 重測前:田浦段1117之15地號
點交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於本院113年4月22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1075地號土地位於吉祥八街1之1號及1巷1號之間,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一宗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C
113年司執字000431號 財產所有人:張世華
編號 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吉安鄉 宜昌 1071 第一種商業區46 16分之1 56,000元
備考 重測前: 田浦段1117之13地號
點交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於本院113年4月22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1071地號土地位於吉祥八街2巷2號車庫旁,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一宗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D
113年司執字000431號 財產所有人:張世華
編號 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吉安鄉 宜昌 1073 第一種商業區87 16分之1 72,000元備考 重測前:田浦段1117之14地號
點交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於本院113年4月22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1073地號土地位於吉祥八街2巷2號側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