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4527號 財產所有人:張昱清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 315-3 2413 28分之1 602,000元
備考 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調96執全535卷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 315-13 2424 28分之1 605,000元
備考 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調96執全535卷
3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 316-2 2233 28分之1 557,000元
備考 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調96執全535卷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第三頁
(續上頁)
建 物 門 牌 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合 計 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896,000元
1 1127 全部
一層: 191.50二層: 141.00合計: 332.5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315-3地號--------------雲林縣土庫鎮仁愛街43號二層加強磚造、鐵皮,住家用棚子(鐵架無壁)20.38
備考 係未保存登記建物。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拍賣土地系應有部分,馬公厝段315-3、315-13及316-2地號均有加強磚造、磚造瓦頂平房建物多間,債權人代理人稱三筆拍賣土地均為共有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債務人無單獨占有使用部分。拍賣房屋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權利範圍為全部,本件房屋查封時,據債務人陳稱建物係由其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情形,一樓公廳及二樓神明廳系與親戚共同使用,現場屋況老舊,天花板裝潢部分已脫落,債務人稱房屋除些許漏水外,並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地政人員就本件建物測量成果圖表示:一樓公廳及二樓神明廳部分,係從中一分為二,以中心為界往左測量。屆時拍定人如買受標的,應視情況作隔間處理,否則即有部分應與他人共用,現場屋況情形建議應買人前往實地勘查。本件拍定後除土地外,其餘部分得聲請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32,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五、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1、第426條之2、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六、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後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七、拍賣之建物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嚴重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等特殊情事,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附近詢查,以為投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