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93645號 財產所有人:鄭永河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南港區 麗山 三 425 244 3分之1 260,000元
備考 保護區
2 臺北市 南港區 麗山 三 427 1978 3分之1 1,980,000元
備考 保護區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㈠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1月12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25地號、427地號土地位於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144號建號北方約60公尺處,二筆地號相鄰,土地上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50,000元。
第三頁
(續上頁)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第3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