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縣 芎林鄉 倒別牛 燥坑 9-3 10037 | 全部 25,920,000元 | ||||||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9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184,0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
標別: 乙 | ||||||||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新竹縣 芎林鄉 倒別牛 燥坑 78 5242 全部 14,400,000元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80,0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
標別: 丙 | ||||||||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縣 芎林鄉 倒別牛 燥坑 79 1935 | 全部 4,608,000元 | ||||||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6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21,6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
標別: 丁 | ||||||||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最低拍賣價格 | ||||||||
(續上頁) | ||||||||
號 |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範 圍 (新臺幣元) | ||||||
1 | 新竹縣 芎林鄉 倒別牛 燥坑 80 1145 | 全部 2,880,000元 | ||||||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6,0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
標別: 戊 | ||||||||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新竹縣 芎林鄉 倒別牛 燥坑 84 2393 全部 6,912,000元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9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82,4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
標別: 己 | ||||||||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縣 芎林鄉 倒別牛 燥坑 89 1736 | 全部 4,320,000元 | ||||||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3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64,0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
標別: 庚 | ||||||||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新竹縣 芎林鄉 倒別牛 燥坑 90 2182 全部 5,760,000元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 |
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52,0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
標別: 辛 | ||||||||
112年司執字050928號 財產所有人:李文賢即李文振之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縣 芎林鄉 | 倒別牛 | 燥坑 | 91-1 | 4143 | 全部 | 11,520,000元 | |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本院112年11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林且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04,000元。 四、本件土地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
相關物件
112司執字第050928號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90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760,000 元
660坪(2182.00平方公尺) x 全部 庚
660坪(2182.00平方公尺) x 全部 庚
拍賣總底價
5,760,000
5,760,000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79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4,608,000 元
585坪(1935.0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丙
585坪(1935.0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丙
拍賣總底價
4,608,000
4,608,000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84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912,000 元
723坪(2393.00平方公尺) x 全部 戊
723坪(2393.00平方公尺) x 全部 戊
拍賣總底價
6,912,000
6,912,000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78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4,400,000 元
1585坪(5242.00平方公尺) x 全部 乙
1585坪(5242.00平方公尺) x 全部 乙
拍賣總底價
14,400,000
14,400,000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91-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1,520,000 元
1253坪(4143.00平方公尺) x 全部 辛
1253坪(4143.00平方公尺) x 全部 辛
拍賣總底價
11,520,000
11,520,000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80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880,000 元
346坪(1145.0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丁
346坪(1145.0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丁
拍賣總底價
2,880,000
2,880,000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9-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5,920,000 元
3036坪(10037.00平方公尺) x 全部 甲
3036坪(10037.00平方公尺) x 全部 甲
拍賣總底價
25,920,000
25,920,000
土
新竹縣
芎林鄉
芎林鄉
倒別牛段 燥坑小段 89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4,320,000 元
525坪(1736.00平方公尺) x 全部 己
525坪(1736.00平方公尺) x 全部 己
拍賣總底價
4,320,000
4,3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