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07762號 財產所有人:顏正松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澎湖縣 西嶼鄉 二崁北 588 558.05 60分之5 46,100元 9,300元
備考 重測前為小池角段8地號、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雜草、銀合歡林,人員難以進入,距離西側道路約200公尺,有無地上物以實測為主。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2.無三七五租約。
3.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6,1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300元。
標別: 2
112年司執字007762號 財產所有人:顏正松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澎湖縣 西嶼鄉 大池 932 1679.36 80分之5 103,700元 20,800元備考 重測前大池角段668地號。雜草、銀合歡林,人員難以進入,距西北側道路約135公尺,有無地上物以實測為主。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2.無三七五租約。
3.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3,7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800元。
標別: 3
112年司執字007762號 財產所有人:顏正松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澎湖縣 西嶼鄉 大池 1896 921.74 120分之5 46,100元 9,300元
備考 重測前大池角段1246地號。雜草、銀合歡林,人員難以進入,距東側道路約65公尺,有無地上物以實測為主。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2.無三七五租約。
3.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6,1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300元。
標別: 4
112年司執字007762號 財產所有人:顏正松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澎湖縣 西嶼鄉 大池 1902 1329.20 120分之5 51,900元 10,400元備考 重測前大池角段1238地號,雜草、銀合歡林,人員難以進入,東側臨路,有無地上物以實測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2.無三七五租約。
3.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9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元。
標別: 5
112年司執字007762號 財產所有人:顏正松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澎湖縣 西嶼鄉 大池 1917 1595.03 120分之5 57,600元 11,600元備考 重測前大池角段1347地號,雜草、銀合歡林,人員難以進入,距離東南側道路約115公尺,有無地上物以實測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2.無三七五租約。
(續上頁)
3.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6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