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0158號 財產所有人:蕭綺慧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屏東縣 | 竹田鄉 | 龍門 | 508 | 1467.09 | 10分之1 | 40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西勢段225地號。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暫205 | 屏東縣竹田鄉龍門段508地號--------------屏東縣竹田鄉光明路48之5號 | 一層 | 一層: 78.50合計: 78.5 | 全部 | 425,000元 | ||||||||
備考 | 含屋前及屋側鐵皮雨遮。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惟土地訂有分管契約,債務人依分管契約管理分管圖中508-2,並於其上興建本件拍賣建物,另與其他8名共有人共管分管圖中508-4為道路使用。債務人取得分管的面積為123.05平方公尺。 |
(續上頁) | |
二、建物為債務人自行使用,拍定後點交。 三、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2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5,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購須土地與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建築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