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6602號 財產所有人:林瑞育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108 |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段85地號--------------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5鄰聖王崎下6號 | 住家用、加強磚造 | 一層: 74.35二層: 74.35三層: 74.35騎樓: 5合計: 228.05 | 陽台:10 | 全部 | 1,200,000元 |
備考 |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一、109年10月22日現場查封(109司執全助57),債務人不在場,經鄰居即債務人親戚稱:查封房屋(即三義鄉鯉魚潭村5鄰聖王崎下6號)為債務人所有,與其建物(指相鄰建物即門牌號碼聖王崎6之1號房屋)1樓不相通,2樓陽台相通,3樓相連合為一平台。經檢視查封建物屋內無人居住,現場遍佈灰塵,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等相關實際情形不明。 二、113年4月25日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三義鄉鯉魚潭村5鄰聖王崎下6號房屋外觀檢視與假扣押測量範圍相同。 三、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房屋現況閒置中,無人居住使用。 四、112年4月24日前案(111司執助929)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建物據鄰居表示現由外勞居住。 五、113年7月12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函稱:查封建物(三義鄉鯉魚潭村5鄰聖王崎下6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經林君於109年5月22日檢具門牌證明書、貴院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影本及地上建物權屬切結書等相關證件切結房屋所有權屬後申請承租鯉魚潭段85地號國有土地內部份土地(面積約85平方公尺),經審核符合國有財產法等逕予出租之規定,爰與林君簽訂國有基地租賃契約,租期至116年12月31日止。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六、拍賣建物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點交,又本件拍賣不含土地坐落之基地,占有使用情形及查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