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54621號 財產所有人:陳芳靚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蘆洲區 保和 344 743.47 | 100000分之245315,684,500元 | |||||||||||
備考 | ||||||||||||||
2 | 新北市 | 蘆洲區 保和 344-1 70.88 100000分之24531,495,5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2098 | 新北市蘆洲區保和段344地號--------------新北市蘆洲區得勝街76號二樓 | 鋼筋混凝土造12層樓 | 二層: 84.69合計: 84.69 | 陽臺8.62雨遮4.81 | 1分之1 | 5,279,500元 | |||||||
備考 | 含共同使用部分保和段2148建號(含停車位編號地下二層04)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一、民國113年6月12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44之1地號位於中央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路71巷22號對面,為巷道部分,其上無建物」。另依蘆洲分局函復稱房屋現為債務人自行使用。344、344之1地號使用分區為商業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債權人、債務人、鑑定人、有關機關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三、2098建號拍定後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59,5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