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7091號 財產所有人:黃美蘭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基隆市 | 安樂區 | 觀音 | 416 | 180 | 5分之1 | 3,004,5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971 | 基隆市安樂區觀音段416地號--------------基隆市安樂區崇德路10巷33之4號4層鋼筋混凝土造 | 4層: 107.34合計: 107.34 | 全部 500,000元 | ||||||||||
備考 | ||||||||||||||
2 | 4097 | 基隆市安樂區觀音段400-1、416地號--------------基隆市安樂區崇德路10巷33之4號增建部分4層 第四層增建部分: 23.95合計: 23.95全部 103,280元 | ||||||||||||
備考 |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本建物總面積23.95平方公尺,其中0.43平方公尺占用鄰地400之1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188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板信商業銀行,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二)本院於民國113年7月4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地政人員、鑑價人員、警員到場執行。現場房屋大門已拆除,屋內無人居住,屋內無水無電,天花板已坍塌已露出鋼筋,屋內牆面有嚴重漏水之情事,地上有大面積積水,裝潢木板均發霉嚴重,後方廚房天花板、牆面均有大面積裂痕。另由地政人員現場測量增建部分為前後陽台及廚房空間。 (三)依據民國113年8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建物位於坡地上,車輛無法直達,屋齡約44年,室內木板裝潢均已剝落,屋況極差,已斷水斷電」等語。 (四)關於系爭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一節,經本件估價報告所載及本院現場履勘記實上尚未知悉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系封建物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債務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再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系爭建物第971建號建物有增建情事(經地政編為4097臨建號)。增建部分前未曾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致與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不符,請應買人詳加注意,並承擔將來可能遭拆除 | |||||||||||||
第五頁 |
(續上頁) | |
之風險。另依卷內謄本、地政人員測量之結果所示,增建部分4097臨建號建物占用他人之鄰地(400-1地號土地),惟占有權源法律關係尚屬不明,請應買人於應買前自行查明。 (七)本件執行標的均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適用,故本件合併拍賣之建物、土地應一併承買。 (八)拍定後,僅點交971建號建物。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07,78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