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3392號 財產所有人:鄞慧珠、楊冠傑、莊公榮、楊唐旺、莊善欽、莊善媛、張桂琴、方冠超、方健能、李宗潔、方淑慧、吳逸偉、蕭冠英、陳金秋、曾林玉華、王火炎、蔡政宏、徐張明枝、陳盈儀、楊真昌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鹽埕區 鹽國 335 76 全部 12,0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00分之9736、蔡政宏持分範圍10000分之132、徐張明枝持分範圍10000分之132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1 148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7、328、329、330、334、335地號--------------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6樓之1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6層: 214.41合計: 214.41全部 2,0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00分之233、徐張明枝持分範圍10000分之9767
2 149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8、329、330 、 334 、 335 地號--------------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7層: 207.92合計: 207.92全部 2,000,000元
(續上頁)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7樓之1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0分之24、蔡政宏持分範圍1000分之316、陳盈儀持分範圍100分之66
3 150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7、328、329、330、334、335地號--------------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5樓之1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5層: 226.21合計: 226.21全部 2,5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分之17、蕭冠英持分範圍100分之44、陳金秋持分範圍8分之1、曾林玉華持分範圍100分之14、王火炎持分範圍8分之1
4 151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7、328、329、330、334、335地號--------------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4樓之1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4層: 226.21合計: 226.21全部 2,5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分之31、方健能持分範圍100分之69
5 152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7、328、329、330、333、334、335地號--------------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地下室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地下層: 255.91合計: 255.91全部 3,0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00分之9610、蔡政宏持分範圍10000分之195、徐張明枝持分範圍10000分之195
6 153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7、328、329、330、334、335地號--------------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3樓之1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3層: 226.21合計: 226.21全部 2,5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0分之235、楊冠傑持分範圍1000分之235、莊公榮持分範圍12000之235、莊善欽持分範圍12000分之235、莊善媛持分範圍12000分之235、張桂琴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方冠超持分範圍1000分之87、李宗潔持分範圍1000分之55、方淑慧持分範圍1000分之87、吳逸偉持分範圍1000分之66、楊唐旺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楊真昌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
7 154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7、328、329、330、334、335地號--------------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2樓之1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2層: 226.21合計: 226.21全部 2,5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0分之235、楊冠傑持分範圍1000分之235、莊公榮持分範圍12000之235、莊善欽持分範圍12000分之235、莊善媛持分範圍12000分之235、張桂琴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方冠超持分範圍1000分之87、李宗潔持分範圍1000分之55、方淑慧持分範圍1000分之87、吳逸偉持分範圍1000分之66、楊唐旺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楊真昌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
第四頁
8 155 高 雄 市 鹽 埕 區 鹽國段327、328、329、330、334、335地號--------------高 雄 市 鹽 埕 區 瀨南街165號8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1層: 226.21合計: 226.21全部 3,000,000元
備考 鄞慧珠持分範圍1000分之235、楊冠傑持分範圍1000分之235、莊公榮持分範圍12000之235、莊善欽持分範圍12000分之235、莊善媛持分範圍12000分之235、張桂琴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方冠超持分範圍1000分之87、李宗潔持分範圍1000分之55、方淑慧持分範圍1000分之87、吳逸偉持分範圍1000分之66、楊唐旺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楊真昌持分範圍4000分之235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113年4月24日查封時共有人方淑慧、方冠超及第三人李幸蓉在場稱:現場僅有155建號由共有人李宗潔及其家人居住使用,其餘148建號、149建號、150建號、151建號、152建號、153建號、154建號均已無人居住。建物大門已用封鎖線圍住,內部有一電梯已無法使用,全部建物內部除155建物外其餘部分均已斷水斷電,建物外觀破損年久失修。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一樓以上部分如聲請點交者,拍定人需先回復可通行狀態後方至現場執行);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二、依113年4月19日勘估之鑑價報告記載:建物現況外牆龜裂、玻璃破損,建物內部有多處鋼筋裸露,年久失修恐有安全疑慮;東側路口有一電梯故障損壞,現多由西側入口進入。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40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優先承買:本件係依本院111年度雄簡字第1764號確定判決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如經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本拍賣標的合併買受。
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七、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八、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7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33392號

高雄市
鹽埕區
鹽國段 小段 33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2,000,000 元
22坪(76.00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6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000,000 元
64坪(214.41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7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000,000 元
62坪(207.92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2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500,000 元
68坪(226.21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5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500,000 元
68坪(226.21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4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500,000 元
68坪(226.21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地下室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3,000,000 元
77坪(255.91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3樓之1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500,000 元
68坪(226.21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
高雄市
鹽埕區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165號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3,000,000 元
68坪(226.21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3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