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4957號 財產所有人:謝勇仁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 ||||||
1 | 3393 |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福河段1976-001、1977、1978、1980-0006 、 1983-0001、1984、1984-0001 、 1984-0003地號--------------高 雄 市 苓 雅 區 福西里明德街34之2號(未保存登記建物) | 一層: 162.84二層: 156.18合計: 319.02 | 2分之1 | 1,800,000元 | ||
備考 | 未保存登記建物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件標的於民國113年5月14日查封時,房屋外觀為二層樓之鐵皮屋,債務人在場表示房屋由其自行居住使用,並表示房屋坐落土地係向政府承租,另表示房屋會漏水,但無非自然死亡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三、保證金新台幣:36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另房屋坐落之土地非債務人所有,日後有遭土地所有權人訴請拆屋還地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建物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七、本件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於本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得提出足供本院審查之文書,主張就本件建物有優先承購權。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34957號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高雄市苓雅區福西里明德街34-2號(未保存登記建物)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800,000 元
96坪(319.02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96坪(319.02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800,000
1,800,000
土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意誠段 小段 200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28,000 元
816坪(269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1 不點交
816坪(2698.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17,000
617,000
土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意誠段 小段 18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56,000 元
1798坪(5947.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1 不點交
1798坪(5947.00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3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17,000
617,000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63號5樓之6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34,000 元
6坪(20.74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6坪(20.74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17,000
617,000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42,000 元
8391坪(27739.82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21 不點交
8391坪(27739.82平方公尺) X 100000分之2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17,000
617,000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57,000 元
216坪(716.47平方公尺) X 10000分之116 不點交
216坪(716.47平方公尺) X 10000分之116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617,000
6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