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897號 財產所有人:曾麗蘭即曾清心之繼承人、曾麗惠即曾清心之繼承人、曾淑君即曾清心之代位繼承人、曾靜妤即曾淑梅即曾清心之代位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佳冬鄉 玉光 96 199.97 全部 6,500,000元
備考 重測前:石光見段29-25地號。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434 屏東縣佳冬鄉玉光段96地號--------------屏東縣佳冬鄉中山路195之2號1層樓加強磚造1樓層: 110.96合計: 110.96屋頂突出物3.3全部 700,000元
備考
第三頁
2 暫574屏東縣佳冬鄉玉光段96地號--------------屏東縣佳冬鄉中山路195之2號3層樓 2樓層: 91.463樓層: 89.64合計: 181.1陽台9.56 全部 1,000,000元
備考 含一層增建部分及雨遮、二層雨遮、三層雨遮。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標的,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40,000元。
四、債務人稱本件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情事,請應買人注意。
五、本件434建號建物為兩棟相連建物,一樓均有獨立出入口,暫574建號為面向房屋左側棟之2、3樓增建。
六、本件建物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七、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八、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佳冬鄉都市計畫之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