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0250號 財產所有人:張曉昀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桃園市 中壢區 平寮 278-11 69.44 全部 14,500,000元
備考
2 桃園市 中壢區 平寮 278-2 5.77 全部 1,20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690 桃園市中壢區平寮段278-11地號--------------住宅、附屬停車空間、樓一層: 41.76二層: 42.13三層: 42.13四層: 42.13陽台:20.82 全部 8,600,000元
第三頁
(續上頁)
桃園市中壢區龍城新村151號梯間、鋼筋混凝土造突出物一層: 25.08合計: 193.23
備考
2 暫編1703桃園市中壢區平寮段278-11、278-2地號--------------桃園市中壢區龍城新村151號4層 一層: 19.48合計: 19.48全部 11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1690建號建物於112年11月8日查封時據第三人中信房屋房仲在場陳稱為空屋,當時由債務人託售中。據地政稱278-2地號上有遮雨棚,1樓為增建(建編1703建號),坐落於278-11、278-2地號土地。
二、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已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應請投標人斟酌並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再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4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82,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278-11地號為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2年9月13日)住宅區。278-2地號為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民國72年9月13日)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收、協議價購,需地機關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請應買人注意。(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宜自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