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0139號 財產所有人:韓孝謙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信義區 福德 三 494 113.00 16分之1 3,980,000元
備考
2 臺北市 信義區 福德 三 495 16.00 16分之1 57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258 臺北市信義區福 4層樓鋼 4層: 65.64 4分之1 190,000元
第三頁
(續上頁)
德段三小段494、495地號--------------松山路465巷14弄15號四樓筋混凝土造陽台: 13.15合計: 78.79
備考
2 2754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段三小段494、495地號--------------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465巷14弄15號4樓頂樓未登記部分4層(空白)第4層頂層未登記部分:54.05合計: 54.054分之1 190,000元
備考 未登記建物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258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按鈴無人回應,經警局查訪債務人韓孝謙稱建物為其與母親二人居住使用,頂樓增建即2754建號為其叔叔居住使用,因本件皆係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二、2754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屋頂垂直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定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9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