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8678號 財產所有人:王天錫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三民區 獅頭 2315 4606 10000分之6400,000元
備考 所有人王天賜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1 15602高 雄 市 三 民 區 獅頭段2315地號--------------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大昌二路266號二樓之3921 層 樓鋼 筋 混凝 土 造之 第 二層二層: 13.05合計: 13.05全部 300,000元
備考 所有人王天賜
2 15864高 雄 市 三 民 區 獅頭段2315地號--------------共同使用部分: 19009.08合計: 19009.0810000分之10400,000元
(續上頁)
同 上 建 物 共 同 使用部分
備考 所有人王天賜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於民國90年8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建物現況為大板百貨公司,為營業中之成衣專櫃,另本件於113年4月16日履勘時,建物原為尖美百貨商場,現已歇業,經大樓總幹事引導至建物現場,建物為二樓空曠展場,無水電,無車位亦無管理費,另據總幹事稱下雨時建物會漏水;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建物已無隔間,無從確認位置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09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標別: 2
113年司執字018678號 財產所有人:陳靜蓉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三民區 獅頭 2315 4606 10000分之7500,000元
備考 所有人陳靜蓉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1 15597高 雄 市 三 民 區 獅頭段2315地號--------------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大昌二路266號二樓之3421 層 樓鋼 筋 混凝 土 造之 第 二層二層: 14.35合計: 14.35全部 300,000元備考 所有人陳靜蓉
2 15864高 雄 市 三 民 區 獅頭段2315地號--------------同 上 建 物 共 同 使用部分共同使用部分: 19009.08合計: 19009.0810000分之11400,000元備考 所有人陳靜蓉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於民國90年8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建物現況為大板百貨公司,為營業中之成衣專櫃,另本件於113年4月16日履勘時,建物原為尖美百貨商場,現已歇業,經大樓總幹事引導至建物現
(續上頁)
場,建物為二樓空曠展場,無水電,無車位亦無管理費,另據總幹事稱下雨時建物會漏水;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建物已無隔間,無從確認位置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