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08120號 財產所有人:顏如山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澎湖縣西嶼鄉池西段926地號--------------小池角12號1,600,000元 320,000元
1 46 二層樓加強磚造地面層: 137.83二樓層: 25.65合計: 163.48全部
備考 稅籍編號:X04080130000。現場為1棟二層建物,一樓有4間房間、一間廚房及一間廁所,二樓作為神明廳使用,屋內多處均有嚴重漏水情形。建物現使用人為盧萬預,其表示房屋係向何淑珠所承租,並出示租賃契約,依租賃契約所示,租期為民國108年4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現租賃期限雖屆滿但仍繼續由盧萬預居住使用,租金約定每月為新臺幣2,000元。據盧萬預表示,就其所知,建物並無影響交易之重大事由,又,其對於建物所坐落之土地非債務人顏如山所有一事知情,惟其並不知建物坐落權源為何。另據土地所有人顏嘉瑩陳報,土地係繼承承自爺爺,而地上建物係由其父顏如山出資興建,本建物經澎湖地政事務所測量人員到場測量後表示該建物無增建情形。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本件於113年3月15日至現場勘測時,據在場人盧萬預稱房屋係其向第三人何淑珠所承租,租期自民國108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9年3月31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2,000元,現租賃期限雖屆滿但仍繼續由盧萬預居住使用,因查該建物已由第三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1.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備註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並應達底價,以出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