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6330號 財產所有人:陳玉秋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吉安鄉 仁禮 684-1 住宅區95.00 全部 6,650,000元
備考 分割自:684之1地號、原住民保留地
2 花蓮縣 吉安鄉 仁禮 701 住宅區138.00 2分之1 4,830,000元
備考 重測前:南埔段569之1地號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樓 層 面 積合 計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335 花蓮縣吉安鄉仁禮段701地號--------------花蓮縣吉安鄉仁里村023鄰仁里八街104號鋼筋混凝土造,鋼架鐵皮、木架鐵皮、二層門廊: 19.44第一層: 128.05第二層: 88.74合計: 236.23雨棚:12.41;雨遮:31.602分之1 2,110,000元
備考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測量後臨編;本棟建物總面積280.24平方公尺,其中約69.59平方公尺使用鄰地(仁禮段700地號),約8.37平方公尺鄰地(仁禮段699地號)。
點交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於本院113年3月7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684-1地號土地位於1335建號建物後方,其上堆置雜物及種菜,上開農作物收取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債務人之姪女在場表示債務人有居住於此,房屋後段靠近廚房天花板有漏水痕跡,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1135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建物其中約69.59平方公尺使用鄰地(仁禮段700地號),約8.37平方公尺鄰地(仁禮段699地號),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三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59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720,000元。
四、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684-1地號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