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1724號 財產所有人:吳耿彰、吳特彰、陳宥瑋、陳珊瑩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南投市 | 南投 | 288-17 | 120.00 | 全部 | 17,061,000元 | ||||||||
備考 | 吳耿彰(權利範圍3分之1)、吳特彰(權利範圍3分之1)、陳宥瑋(權利範圍9分之2)、陳珊瑩(權利範圍9分之1)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2919 | 南投縣南投市南投段288-17地號--------------中山街328號 | 人行道、店舖、住宅、鋼筋混凝土造、3層 | 一層: 55.60二層: 67.60三層: 65.40屋頂突出物: 9.20騎樓: 14.00合計: 211.8 | 陽台:6.00平方公尺 | 全部 | 2,709,000元 | ||||||||
備考 | 吳耿彰(權利範圍3分之1)、吳特彰(權利範圍3分之1)、陳宥瑋(權利範圍9分之2)、陳珊 |
(續上頁) | |||||||
瑩(權利範圍9分之1) | |||||||
2 | 2919-1 | 南投縣南投市南投段288-17地號--------------中山街328號 | 鋼筋混凝土造、住宅、1層 | 一層: 21.80合計: 21.8 | 陽台:22.20平方公尺 | 全部 | 312,000元 |
備考 | 吳耿彰(權利範圍3分之1)、吳特彰(權利範圍3分之1)、陳宥瑋(權利範圍9分之2)、陳珊瑩(權利範圍9分之1)(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288-17地號土地上部分為2919建號建物及其增建(經測量後暫編定為2919-1建號)之基地,部分空地。債務人吳特彰之妻在場稱建物由伊與女兒居住,無分管,債務人吳耿彰偶爾會居住等語。建物一樓後方廚房接縫處稍微漏水。拍賣之288-17地號土地上之2919、2919-1建號建物於查封時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占有使用,本件拍定後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8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17,000元。 四、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南投縣南投市都市計畫第一種商業區。 五、拍賣之2919-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有其他依法應拆除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之強制執行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