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54787號 財產所有人:劉若蘋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潭子區 東寶七 1096-24 72.54 全部 8,060,000元
備考 劉若蘋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
(續上頁)
料及房屋層數及用途
1 1160 臺中市潭子區東寶七段1096-24地號--------------臺中市潭子區昌平路三段150巷60號人行道、店舖、住宅、停車空間、樓梯間、鋼筋混凝土造、4層一層: 35.76二層: 48.46三層: 44.16四層: 44.13騎樓: 18.55突出物一層: 19.38合計: 210.44陽台19.86 全部 13,250,000元
備考 劉若蘋
2 1279 臺中市潭子區東寶七段1096-24地號--------------臺中市潭子區昌平路三段150巷60號鋼筋混凝土造、鐵架造、5層五層: 26.39合計: 26.39陽台7.14、雨遮6.36全部 2,300,000元
備考 劉若蘋,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如附註
使用情形 如附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6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83,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依地政人員指界,臺中市潭子區東寶七段1096-24地號土地為拍賣建物之坐落基地,1273建號建物為1160建號建物之增建部分,經檢視屋況,屋內狀況大致良好,僅留有部分衣物及垃圾。據鄰居稱債務人業已搬走,故拍定後得點交。又債務人稱拍賣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六、1279建號建物為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