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8725號 財產所有人:鍾金松即吳秉宏之遺產管理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北 51-2 73.12 全部 8,40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601 苗栗縣後龍鎮龍北段51-2地號--------------苗栗縣後龍鎮北龍里龍山路43之2號住商用、鋼筋混凝土造一層: 32.78二層: 49.20三層: 49.20四層: 49.20騎樓: 16.42合計: 196.8陽台22.05平方公尺全部 3,250,000元
備考
2 902 苗栗縣後龍鎮龍北段51-2地號--------------苗栗縣後龍鎮北龍里龍山路43之2號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一層: 12.99合計: 12.99二層陽台8.58平方公尺、三層陽台8.58平方公尺、四層陽台8.58平方公尺全部 350,000元
備考 增建物902建號係會測後暫編、本建物係4層建物,本件僅測量第1、2、3、4層增建部份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3年4月29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後龍鎮龍北段51-2地號土地係601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及後方空地。查封建物1樓後方有增建,作為樓梯間及廁所用;2、3、4樓後方均有增建。經檢視查封建物2樓及4樓壁癌嚴重,建物目前為債務人之子吳為濬居住。
二、113年5月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執行標的目前為空屋,債務人吳秉宏之子偶有居住,並無租賃關係存在。查封建物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及非自然死亡情形。另查封當日檢視並無地震受創及火災痕跡,部分地方有壁癌情形。
(續上頁)
三、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51-2地號土地上為4層樓透天建物。
四、本件拍賣標的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