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90198號 財產所有人:饒浩彰
編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桃園市 楊梅區 瑞上 846 78.08 全部 7,840,000元
備考 重測前:上陰影窩段609-119地號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274 桃園市楊梅區瑞上段846地號--------------桃園市楊梅區民富路一段366巷21號住家用、2層樓房加強磚造一層: 41.25二層: 55.55騎樓: 14.30合計: 111.1全部 340,000元
備考 重測前:上陰影窩段411建號
2 478 桃園市楊梅區瑞上段846地號--------------桃園市楊梅區民富路一段366巷21號三層: 51.15合計: 51.15一層雨遮11平方公尺、三層陽台4.4平方公尺全部 160,000元
備考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3年1月2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執行人員現場目視房屋幾乎已清空,僅剩些許傢俱,一樓後方廚房有堆放輪胎,全屋有明顯壁癌。另地政人員稱三樓全部及一樓後方雨遮為增建(已列為478臨時建號併同拍賣)。
二、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112年9月26日陳報本院,該局上湖所於112年9月20日查訪標的址,鄰居即受訪查人稱債務人係其姪子,已未在標的址活動,且未曾聽聞標的址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又據鑑價報告稱標的依現場狀況研判,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
三、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3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6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建物487建號 (臨時建號)部分,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