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7868號 財產所有人:邱旭良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苗栗縣 | 苗栗市 | 豐年 | 1262 | 1541.12 | 161/240000 | 105,000元 | |
備考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725 | 苗栗縣苗栗市豐年段1262地號--------------清華里26鄰源林街72號9樓 |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 | 9層: 82.63合計: 82.63 | 陽台19.24 | 24分之1 | 180,000元 |
備考 | 含共有部分663、664、666建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113年5月2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共有人邱○○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測量稱:「查封之建物無增建」,共有人邱○○稱:「建物現無人居住,僅供奉祖先牌位使用,且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二、本件經現場初步調查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已如前述,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有發現上揭情事,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投標人應自行承擔風險。 三、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均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均不點交。 四、不動產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區分所有建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