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18367號 財產所有人:王炳榮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2882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二小段177地號--------------通化街39巷58弄1號三樓、1號三樓頂樓未登記部分3層 第三層未登記部分:42.98第三層頂樓未登記部分:42.98合計: 85.96全部 3,840,000元
備考 本建物總面積為167.75平方公尺,其中167.75平方公尺占用鄰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1、2882建號據債務人及第三人林○禎現場稱係第三人所有,且房屋之納稅義務人為第三人,目前建物為第三人居住使用,債務人稱有時向第三人借住使用第三層頂樓,未簽訂租約、使用期間亦不定,三樓與三樓頂樓間並無內梯相通。然查第三人業已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經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231號判決駁回(尚未確定),又本件標的查封時即為第三人占用,故拍定後不點交。
2、本件僅拍賣建物,基地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坐落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第三層頂樓屬垂直增建新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風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