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4316號 財產所有人:葉福松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南區 | 頂橋子頭 | 85-317 | 89.00 | 2分之1 | 7,10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 | 建築式樣主要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 | 附屬建物主 | |||||||||||||
第一頁 |
(續上頁) | |||||||
建 物 門 牌 建築材料及房 | 合 計 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屋層數1 4227 臺中市南區頂橋子頭段85-317地號--------------明德街82巷1之1號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4層樓房備考 | 2分之1 1,550,000元 | ||||||
一層: 52.97二層: 54.53三層: 54.53四層: 54.53地下層: 27.28合計: 243.84陽台20.31,屋頂突出物7.12平方公尺 | |||||||
2 11586臺中市南區頂橋子頭段85-317地號--------------明德街82巷1之1號一層: 49.63二層: 16.63三層: 16.63四層: 16.63突出物一層: 60.68合計: 160.22分之1 500,000元備考 本建物係建號4227主建物增建部分。本建物總面積160.20平方公尺,其中約14.19平方公尺占用鄰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家屬在場表示標的物現由其居住使用,因地震牆壁有部分裂痕,本件建物及土地皆係拍賣共有物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處置,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1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45,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編號2建物係增建部份,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該建物若經行政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被該機關請求拆除之危險。此編號建物並有約14.19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即同段85-222地號土地,其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七、土地或建物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全部履行之優先承買權。因土地與建物應有部分訂為合併拍賣,共有人如欲主張優先承買權,即應依拍賣條件連同土地及建物應有部分一併買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