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50027號 財產所有人:洪束治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前鎮區 愛群 1853 3488 100000 分之56176,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1 6850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愛群段1853地號--------------高 雄 市 前 鎮 區 二聖二路311T15號22 層 樓鋼 筋 混凝 土 造之第1層一層: 13.05合計: 13.05全部 16,000元
備考
2 7081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愛群段1853地號--------------共有部分: 11106.62合計: 11106.6210000分之1217,000元
(續上頁)
同 上 建 物 共 同 使用部分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113年6月13日查封時,標的建物為二聖黃昏市場大樓社區內一樓之矮平台,非建物,現供停車場使用,布滿灰塵無人使用,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