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15739號 財產所有人:詹雯淩(遺產管理人:劉永城地政士)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宜蘭縣 三星鄉 集慶 225-6 90.02 全部 2,624,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樓 層 面 積合 計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1 282 宜 蘭 縣 三 星 鄉 集慶段225-6地號--------------住 家用 、 鋼筋 混 凝一層: 42.11二層: 55.31騎樓: 17.45全部 704,000元
(續上頁)
宜 蘭 縣 三 星 鄉 集義路73號土 造 、2層合計: 114.87
備考
2 暫 編463宜 蘭 縣 三 星 鄉 集慶段225-6地號--------------宜 蘭 縣 三 星 鄉 集義路73號一 / 二層 : RC造 ; 三層 : 磚牆 鐵 皮頂 、 3層一層: 21.89二層: 21.89三層: 82.00合計: 125.78二 層 陽 台 :4.25全部 41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房屋查封時由原所有權人詹○田居住使用,係不知何故移轉所有權登記予本件執行債務人。故拍定後不點交。買受人應自理其占有使用關係。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四、本標內暫編463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與主建物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73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