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5071號 財產所有人:唐貿賢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汐止區 | 中正 | 49 | 1269 | 431676分之1567 | 1,17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1314 | 新北市汐止區中正段49地號--------------新北市汐止區和平街26號3樓 | 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房 | 第三層: 84.67合計: 84.67 | 6分之1 | 38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㈠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續上頁) | |
㈡民國113年4月2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1314建號建物係其及家屬自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
備註 |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50,000元,三、保證金新台幣:310,000元。 三、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1314建號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