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207200號 財產所有人:黃甫九天(原名:黃天一即黃聰亮)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文山區 博嘉 805 170 全部 32,00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258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三小段805地號--------------和平東路4段65巷27弄6之1號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一層: 50.29二層: 63.09三層: 63.09防空避難室: 16.09停車場: 12.80地下層: 22.79合計: 228.15陽台:32.42,平台:28.90,停車場:2.20,屋頂突出物:17.22全部 5,60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1、258建號為「名門翠堤社區」,據社區管理員劉OO稱目前由債務人自住,一樓為客廳,屋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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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廳,有內梯可分別通往地下層及二樓,二樓為儲藏室,有一間衛浴,三樓為臥室,內梯往上有一房間;內梯通往地下第一道門可通往車庫,地下三層有一堆滿雜物儲藏室,另有一房間亦堆滿雜物,地下三層可通往後院,屋外有庭院及停車位,停車位目前出租予社區其他住戶停放車輛,本件拍定後除停車位不點交外,其餘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表示皆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拍賣標的經臺南地方檢察署105年7月19日南檢文愛105偵8219字第44069號函辦理禁止移轉、轉讓及設定負擔或其他任何處分之登記在案,本件拍定後經拍定人依法繳足價金,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後,將依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45號裁定意旨,發函通知禁止處分機關函請地政機關塗銷禁止處分登記,俾利拍定後辦理移轉登記,以達保全沒收、追徵同時兼顧交易安全維護之目的,請投標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7,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5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