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9342號 財產所有人:陳生才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潮州鎮 永春 843 61.86 全部 6,464,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537 屏東縣潮州鎮永春段843地號--------------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48號住商用、磚造、2層一層: 21.40二層: 31.51騎樓: 15.10合計: 68.01全部 392,000元
備考
2 增建 屏東縣潮州鎮永春段843地號--------------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48號磚造、鐵架鐵皮三層: 39.38合計: 39.38全部 104,000元
(續上頁)
備考 三樓、頂樓增建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於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據債權人陳報現無人居住,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92,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係潮州鎮都市計畫商業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五、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賣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七、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