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8163號 財產所有人:郭貞雄、郭秀琴、郭雪芳、李梅華即郭秀雲之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高雄市 | 苓雅區 意誠 387 1786 | 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4,100,000元 | |||||||||||
備考 | 郭貞雄(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郭秀琴(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郭雪芳(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李梅華即郭秀雲之繼承人(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 | |||||||||||||
2 | 高雄市 | 苓雅區 意誠 387-1 170 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150,000元 | ||||||||||||
備考 | 郭貞雄(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郭秀琴(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郭雪芳(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李梅華即郭秀雲之繼承人(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
(續上頁) | |||||||
料 及 房屋層數 | |||||||
1 | 40 |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意誠段387地號--------------高 雄 市 苓 雅 區 自強三路52號8樓之69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 | 8層: 45.53合計: 45.53 | 全部 1,200,000元 | |||
備考 | 公同共有 | ||||||
2 | 51 |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意誠段387地號--------------同 上 建 物 共 同 使用部分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267.26合計: 267.2613分之1 550,000元 | |||||
備考 | 公同共有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 | ||||||
使用情形 | 113年5月8日查封時,債務人郭貞雄在場,稱拍賣標的自90幾年迄今均無人居住使用,已斷水斷電,現為空屋,屋況尚可。拍定後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3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08163號
土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意誠段 小段 387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4,100,000 元
540坪(1786.00平方公尺) x 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 點交
540坪(1786.00平方公尺) x 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 點交
拍賣總底價
6,000,000
6,000,000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52號8樓之6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1,200,000 元
13坪(45.53平方公尺) X 全部 點交
13坪(45.53平方公尺) X 全部 點交
拍賣總底價
6,000,000
6,000,000
房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550,000 元
80坪(267.26平方公尺) X 13分之1 點交
80坪(267.26平方公尺) X 13分之1 點交
拍賣總底價
6,000,000
6,000,000
土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區
意誠段 小段 387-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50,000 元
51坪(170.00平方公尺) x 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 點交
51坪(170.00平方公尺) x 公同共有10000分之49 點交
拍賣總底價
6,000,000
6,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