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050007號 財產所有人:黃民穎即黃建文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潮州鎮 富春 1251 1326.01 20000分之415448,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471 屏東縣潮州鎮富 5層、住 一層: 46.55 陽台4.56 2分之1 1,2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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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段1251地號--------------屏東縣潮州鎮光明路91號宅店舖儲藏室、鋼筋混凝土造二層: 52.28夾層: 19.60合計: 118.43
備考 含共有部分:富春段507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685、含屋前雨遮、鐵窗等增建全部。
2 暫769屏東縣潮州鎮富春段1251地號--------------屏東縣潮州鎮光明路91號騎樓: 12.74第一層夾層: 32.68合計: 45.42陽台4.56 2分之1 192,000元
備考 (471建號建物增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於本件拍賣土地上。本件拍賣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
2.本件僅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及增建部分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4,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本件拍賣建物,其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本件拍賣建物之共有部分即同段507建號建物,主要用途係各層樓梯水箱屋頂樓梯間。
七、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惟僅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建物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件拍賣標的全部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