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69372號 財產所有人:劉雅慈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二林鎮 | 丈八斗 | 224-14 | 4812 | 全部 | 12,60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367 | 彰化縣二林鎮丈八斗段224-14地號--------------彰化縣二林鎮西斗里八間路207巷9號住家用 | 地面層: 110.58二樓層: 110.58屋頂突出物: 11.40合計: 232.56陽台7.8平方公尺 | 全部 540,000元 | ||||||||||
備考 |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 |||||||||||||
2 | 368 | 彰化縣二林鎮丈八斗段224-14地號--------------彰化縣二林鎮西斗里八間路207巷11號住家用 地面層: 210.86合計: 210.86全部 450,000元 | ||||||||||||
備考 |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 本院112年12月11日、113年2月26日查封及現場會測增建部份(即暫編367、368建號)時,債務人不在場,兩間建物相連,各自有獨立出入口,暫編367號建物側面有鐵皮建物,暫編368號建物門牌在鐵皮建物後方,需拉開鐵皮建物大門始能看到,在場債權人稱債務人節日會回來祭拜,其餘時間未居住於建物。另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上除暫編建物外,部分為雜木林、荒地。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現況。土地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5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18,000元。 四、拍定後土地設定之抵押權塗銷。 五、增建部分即暫編367、368建號均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亦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請求辦理保存登記,並應自行負擔依法拆除之風險。 六、暫編367建號建物為農舍,投標人應為「無自用農舍」,並應於投標時檢具「無自用農舍證明」,使得應買,未檢具者,投標無效。 七、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八、投標人應自行注意拍賣之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九、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