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63663號 財產所有人:陳素華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前鎮區 愛群 1686-12 165 公同共有5分之13,712,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1 2667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愛群段1686-12地號--------------高 雄 市 前 鎮 區 修文 街 242 巷 13 號 5樓5層樓鋼筋 混 凝土 造 內之第5層5層: 91.52合計: 91.52公 同 共 有全部160,000元
備考
2 11800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愛群段1686-12地號--------------合計: 0.0 陽台9.36 公 同 共 有全部32,000元
第三頁
(續上頁)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修文 街 242 巷 13 號 5樓(未保存登記建物)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於民國113年3月6日現場履勘時,標的由債務人自行使用,無停車位。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9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81,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八、本件係共有物依判決變價分割,依民法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8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三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