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81485號 財產所有人:鄭忠欽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屏東縣 | 新園鄉 | 新吉 | 2180 | 262 | 3分之1 | 1,600,000元 | |||||||
備考 | 重劃前:新園段105之1地號。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暫697 | 屏東縣新園鄉新吉段2180地號 | 3層樓 | 1樓層: 63.252樓層: 63.25 | 100000分之33333 | 224,000元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村東進巷3號 | 3樓層: 63.25合計: 189.75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現況有債務人及家屬居住使用,有無使用或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2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5,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及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全部標的一同承買。若土地共有人及建物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七、債務人稱本件建物有因地震受損,水塔因地震倒塌有漏水。 |